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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中国法律的漏洞可以钻吗?

  法律可以钻吗,如果某个人或某家公司为自身利益利用法律漏洞并带了比较恶劣的影响那法律或政府机关会追责吗,外政府在这种情况是怎么做的

  既然是漏洞,那就是用钻的嘛

  结合我个人工作经验,讲一个劳动方面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案例背景

  员工A等15人在某公司工作18年到23年不等,都是管理层员工。因政策原因,公司搬迁异地,前期便得知该部分员工不同意过去工作,欲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他们的月薪均都在8200元到9000元。都达不到当地社工资的三倍,如果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补偿,用人单位得像每个人支付大概14.77万20.7万元的补偿金。

  我们介入的时候已经快要搬迁了,剩最后两个月多月。因为公司薪资是保密的,所以就设计了一个名曰奖金留人的方案,其实就是给他们每月多发奖金,最多的多发5000元。

  最终搬迁之时,这几位之只有两位同意过去继续工作,其他人员依然不同意。因此,只能支付补偿金,而此时一算,他们前12个月的均工资均已经超过了当地社工资的三倍。因此只支付12年经济补偿金,每人支付10.82万元补偿金,解除了劳动合同。

  这个案子就是法律有漏洞,公司可以合法地钻这个漏洞。对于薪资较高工龄较长的员工,显然是极不公的。当然,如果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不到位,或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的话,还是得按实际工龄及工资水支付补偿金,大概额外支付75万左右。

  好好活着不好吗?为什么要想着钻法律的漏洞?

  私法随便钻,越会钻越能赚钱

  间法怎么钻看战队结果,有好有坏

  公法领域尤其刑法,刑法的政治领域,谁钻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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